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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四川师范大学曝出一起凶杀案:一名21岁的男生被室友杀害。经法医鉴定,死者全身有50多处刀伤,系头颈离断致死。也就是说,身首异处。

 

紧接着,又有新闻说:杀人嫌犯患有精神疾病。嫌犯母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:“我儿子初中时患过精神抑郁疾病,高一时还休过学,到了高三就基本没症状了,上大学后,我们没告知过他的老师和同学。”

 

嫌犯母亲还说,儿子小时候性格很外向,比较调皮,喜欢足球、篮球,成长阶段也是很快乐的。他们没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疾病,儿子患病也是特别突然、意外

 

消息一出,议论纷纷。有人怀疑这是家长脱罪之举。但我认为,从作案的情节看,嫌犯确有可能患有精神疾病,但不一定是简单的抑郁症,极有可能是反社会性人格改变,甚至是反社会性的人格障碍。

 

单纯的抑郁症患者不会伤害他人,只会伤害自己

 

从新闻看,被害人被嫌犯砍了50多刀,脖子被割断。单一的抑郁症患者会这样凶残地杀人吗?

 

从专业角度分析,一个单纯的抑郁症患者是不会伤害他人的,只会伤害他自己。这从心理学机制上就能分析清楚。

 

从心理学角度说,患者之所以得抑郁症,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他不断自我否定。换句话说,就是他自己不认可自己,变得越来越自卑。潜意识层面形成大量条件反射,陷入负性情绪驱动下的单向思维,逐渐出现很多症状,比如感受不到快乐、情绪低落、对什么也不感兴趣、万念俱灰等等,最后作出自杀的举动。

 

诚然,在一些个案中,可以看到一些抑郁症患者会出现伤害别人的行为。比如伤害自己的亲人,尤其是产后抑郁症的女性,可能会在分娩短时间到两三年左右,抱着自己的孩子去跳楼,甚至先把自己的孩子摔死,自己再跳楼。

 

这种情况下,人们往往会觉得这样的母亲很残忍。但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,这样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。这位妈妈得了产后抑郁症,想离开这个世界,又担心自己的孩子会在她离开后,面临很多困难或是挫折,就觉得把孩子留在世上对他是一种伤害,而想把孩子一起带离这个世界。

 

当然这位妈妈忽略了一个事实:孩子来到世上后是有生存权利的,哪怕作为母亲的她,也没有资格去决定孩子的命运。但是在抑郁症的心理状态下,她会觉得带着孩子走是对孩子的一种爱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这位妈妈杀害孩子的是一种扩大性自杀,不是真正的他杀。

 

 

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患者往往难以融入社会

 

那么,反社会性人格改变或反社会性人格障碍,和抑郁症是怎样一种关系呢?

 

通常来说,有两种可能性。其一,抑郁症患者在病情发展过程中带来人格改变,主要特征是反社会。换句话讲,反社会性人格改变是抑郁症的并发症,如同糖尿病患者会导致糖尿病足或失明一样。

 

但是这种反社会性攻击行为一般有明确的针对性,俗称“冤有头债有主”,他们伤害的往往是与他有过节的人,不会伤及无辜。

 

其二,抑郁症跟反社会人格障碍是共病的关系。就是说这两种病相对独立,又相互作用。往往是反社会性人格障碍在先,抑郁症在后。患者通常是由于小时候遭到很多挫折,加上父母教育不当,导致孩子极度缺乏自我反省的能力,缺乏同理心。遇到问题时,都会把责任推卸给他人或是社会,从来不会反省。这样的孩子长大后就会变成一个人格障碍患者,而当其带有攻击性时,便会变成一个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患者。他们所的攻击行为的对象,往往没有伤害过他自己。

 

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患者,往往和社会难以融合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,人们会遇到很多的打击和挫折。正常人会不断自我反省和提升,再去融入社会。但是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患者,因为缺乏自我反省能力,在遇到打击和挫折时会把责任推卸给他人或社会,从而会越来越仇恨周边的人和社会,导致心情越来越压抑,最后出现自杀的念头。

 

而由于有反社会性人格障碍,患者会认为其一切的痛苦和遭遇都是社会造成的,所以临死前要找人垫背,要想办法去报复社会。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校园凶杀案、公交纵火案,行凶者其实都是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患者。而媒体报道甚至一些专家,曾将他们看成是精神病患者,这其实是错误的。

 

回看前些年福建校园凶杀案和厦门公交纵火案,行凶者在作案时头脑是非常清醒的,意识是清晰的,并非是精神病发作所致。比如厦门公交纵火案的行凶者陈水总,作案时还特意挑选了一辆乘客最多的公交车下手;福建校园凶杀案行凶者郑民生,是一个外科医生,他在杀害学生时是直捅心脏,刀刀致命。他在行凶时意识是非常清醒的,是其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所致,而社会因素只是一个次要的因素。

 

防止把抑郁症患者污名化

 

由此来说,单纯的抑郁症患者只会伤害自己;人格改变者伤害的往往是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,有明确的针对性;而人格障碍者伤害的往往是无辜者。

 

如果这个患者在做出了伤害社会的行为后自杀,往往是并发了抑郁症;如果其作出了伤害社会的行为后并不想死,而是逃跑,往往是一个单纯的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患者,而不是一个抑郁症患者。

 

最典型的例子是挪威“杀人魔”布雷维克,他在发动爆炸枪击案杀害了77人后逃跑,直到后来被抓入狱后他仍然未能自我反省,不但没有任何悔意,反而声称,对自己无法杀死更多人感到遗憾。这便可以看出,此人并没有抑郁症,而是单纯的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。

 

说得更明确一点,便是单纯的抑郁症患者只会伤害自己,不会伤害他人;而单纯的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患者则只会伤害他人,不会伤害自己。如果一个人既伤害自己自杀,又伤害他人,则往往是抑郁症伴有反社会性人格的改变或反社会性人格障碍。至于到底是反社会性人格改变还是反社会性人格障碍,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

 

如果患者从小就有一些反社会性行为,比如经常打架,伤害他人,缺乏自我反省的能力等,就是说,其行为和社会要求的规范有很大出入,说明患者是先有反社会性人格障碍。

 

现在社会上对抑郁症是否会伤害他人,存在很大的误区。比如前些年媒体对德国德翼航空撞毁客机事故的报道,都说他是一个抑郁症的患者,而忽视了抑郁症和反社会性人格改变或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关系。

 

甚至日常生活中,很多的精神科专家或心理专家也对此没有很清晰的判断。这些信息传播出去后,很多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就会对抑郁症患者产生歧视,甚至恐惧,这是对抑郁症的患者和家属是很大的伤害,是非常不利抑郁症患者的康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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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原发“渡过”公众号,作者何日辉。扫二维码和可关注“渡过”公众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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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进

张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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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渡过》作者,“渡过”公号创办人,财新《中国改革》执行总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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