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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于 财新《新世纪》 2011年第35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9月05日    
 

陆源污染和海上污染夹击,渤海五分之一以上海水已被污染。持续了近三个月的渤海溢油事件,让本已脆弱的渤海生态雪上加霜。

更刺激公众的是康菲公司的态度。有记者问,康菲能否学习BP(英国石油公司)设立赔偿基金?康菲答:“康菲不能和BP做对比。”

也许康菲在国外会选择文明守法,为何到了中国就变成不讲道理的无赖?企业道德良心缺失无疑是内因,但最终的结果则是中国的大环境使然。

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发生后,美国当局及司法系统立刻全面介入,成立总统委员会进行调查,墨西哥湾沿岸各州政府也出面索赔。所依据的法律,有《清洁水法》《石油污染法》《濒危物种法》等。法律面前,BP只有认罚。

在中国,对海上漏油事故的责任界定和处罚标准,只有一部《海洋环境保护法》。该法规定,对海上石油勘探开发造成污染的罚款上限是20万元人民币。有媒体报道称,国家海洋局“可立即对康菲中国施以最高20万元的行政处罚”——可是,石油巨头康菲公司会在乎这区区20万元吗?至于发起生态索赔公益诉讼,则可能遥遥无期。

康菲有恃无恐,皆是“入乡随俗”。此前中国海洋溢油污染有过多少次?谁受过罚?一年前大连石油污染事故,责任方中石油能够从容撇清责任,熟谙中国政策、法规乃至潜规则的康菲公司岂能不学样?

渤海溢油事件凸显中国海洋保护的法制漏洞。拯救渤海,拯救中国的海洋,只能从完善立法、严格执法做起。时不我待。

   K3EhPDKCCjPeKEbPVv5JxX5d7gIq41Il5mTFczB4tgZv9tLAgC本文转自财新网(http://www.caixin.com) CFfHdB8rIUVkyfU5UqNfTAyTjoNcrFi1uPjprofGpiRKxvP3LZ详文:http://magazine.caixin.com/2011-09-03/1002980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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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进

张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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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渡过》作者,“渡过”公号创办人,财新《中国改革》执行总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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