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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“药家鑫弹钢琴强迫杀人说”一出,引来漫天口诛笔伐。为此李玫瑾五次在自己的博客上发文答辩,一次接受媒体专访予以澄清,仍未能平息舆论的愤怒。为什么会闹成这样?

复杂的社会心理因素暂且不谈,本文简单分析一下技术问题。

李玫瑾解释称,她对药家鑫案的点评,是从专家视角和专业角度,研究犯罪行为和犯罪心理的关系。言语间颇有不被普通大众理解的幽怨。但我觉得,李玫瑾恰恰在专业问题上出了错。

李玫瑾的核心观点是:“他(药家鑫)的行为是在没有任何杀人示范、也没有相似的训练(如特种兵可能有相似训练),几秒钟内,一下子就是八或六刀,这种动作方式难道与他平时练琴无关吗?”

她如何研究出这个结论的?李玫瑾后来这样回答:

“……在进演播室之前,我只看到了网上的材料,知道庭审上他说的一些话。进了演播室,我看到了视频录像,听到他给我的答案。他说他从小很痛苦地练琴,为了练好钢琴,曾经被父亲关在地下室里……”

很清楚,李玫瑾在进行“钢琴习惯动作”分析之前,并没有从专业角度做功课。她本人并不会弹钢琴,没有研究过弹钢琴的动作要领;她对药家鑫八刀如何出手也心中无数。

法庭材料呈现,受害者身中八刀是:腹部一刀,前胸一刀,背部三刀,双手三处刀伤。可见,当药家鑫捅刀时,受害人有抵抗、有躲闪、有翻滚、有挣扎,并非像钢琴那样一动不动,药家鑫不可能以一个动作把八刀一气呵成——假如李玫瑾事先研究过这八处刀伤,并与弹钢琴的手法进行对比研究,我相信她不会轻率地得出“弹钢琴习惯动作”的结论的。

众多网友的愤怒,还集中在一点:李玫瑾称药家鑫为“这孩子”。李玫瑾对此解释说:“这确实是我的职业习惯。因为我研究犯罪人,经常与他们见面并谈话……我与嫌疑人面对面时,我从不将他们视为魔鬼,只有将他们视为人时,他们才会把自己视为人与我一起审视自己的内心邪恶一面……”

这个解释是有道理的,何况李玫瑾还透露,她自己也有一个弹钢琴的儿子。

但问题是,公众听到李玫瑾称“这孩子”时,她并非是和药家鑫进行私下沟通,而是在面对公众说话。——作为心理学家,不了解、不体会大众心理,不懂得谈话应该区分场合,只由着自己的性子信口开河,这也是心理学素养不够专业的表现。

据李玫瑾履历资料,她1958年出生,是“文革”后第一批大学生,专业是哲学,毕业后到公安大学任教。“文革”中,中国的中学教育几乎瘫痪;1977年时的大学哲学系,学的也多是马克思主义哲学。可见,李玫瑾后来成为心理学家,走的是“自学成才”之路。但要弥补专业的欠缺,惟一的办法是严谨、严谨、再严谨。

(原载《财新网》2011年4月13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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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进

张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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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渡过》作者,“渡过”公号创办人,财新《中国改革》执行总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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