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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夜之间,北京多处曾经住人的热力井被政府派人封堵。看着这些井下“居民”背着行李落寞离去的背影(从新闻图片上看到),我感到一丝凄凉:这些可怜的人儿今夜将栖居何方?

以最大的善意猜测,政府封堵这些地下井的目的是防止安全隐患,保护供暖设备。不过,如果没有相应的后续措施对井下的居民给予救济,此举是否显得生硬、粗暴、不管不顾?其实,居民们比谁都关心自己的生命。他们会爱惜“家”的环境,说不定还会保养政府的供暖设备呢。时间长了,也会摸索到井下的生存之道。有的“居民”住了十几年,没有出过恶性事件,也证明这样的“穴居”,其实安全隐患不大。

还有一种猜测,是政府为了“面子”。困顿之人为生计所迫栖居井下,确实有碍观瞻(准确的说并不有碍观瞻,因为平时看不见;只因媒体曝光,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,才让辖区政府颜面无光)。但是,要解决“面子”问题,是不是只有封堵井口、赶走“居民”的“锯箭法”才奏效?

也许政府会说,这些人可以去救助站。但是,救助站主要救助无工作能力、无生活来源的流浪汉。而且接受救助,要放弃很多自由。一个流浪汉想在救助站里过夜,需申请、受理、甄别、登记、入站,且最多只能住10天。期限一到,要么主动走人,要么被遣返原籍。报载,一个井下“居民”说:“要救助就连我们一家五口都救助了,救助我一个,一家人没吃喝。

这就可以理解,穴居井下,一定是这些居民经过比较的理性选择。对他们来说,井下和公园的躺椅没有本质区别。对政府来说,能容忍穷人在公园、在火车站过夜,何必非要驱赶他们离开?能不能既尊重他们的选择权,又给他们提供帮助?比如,定期到他们的“家”中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;在下暴雨的时候,帮他们挡一挡雨水,不让雨水灌进“家”中?

也许有人会说:穷人多了,如果待遇这么好,都想免费住井下怎么办?我的答案是,在供给不足的情况下,只能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。

总之,加强城市管理,要讲人性,要考虑到人的福利、自由和尊严。一方面声称要提高公共福利,发展成果让更多人分享;一方面做不到时,还掩耳盗铃、鸵鸟政策——吾不知其可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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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进

张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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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渡过》作者,“渡过”公号创办人,财新《中国改革》执行总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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