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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于 财新《新世纪》 2011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31日


  刚刚做完上期封面报道“谁动了土地”,就听到中央要求户籍改革与土地脱钩的政策信息。(参见本期稿件“土地换户籍叫停”)。

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动向。近年来,全国一些地方的户籍制度改革,以进城农民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为条件。不少学者认为,这个做法是“项庄舞剑,意在沛公”,真实意图是为了拿到农民的土地。

新政策显然具有明确的针对性:农民获得城市户口后是否放弃土地由自己决定;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财产权利,不允许以户籍改革为理由,折腾农民手中的土地。

还得知即将颁布的中央“一号文件”,提出要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0%用于农田水利,原因在于土地出让收益“取之于农”,就应该“用之于农”。以上种种,决策层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用意很明显。

其实,围绕农地问题,争论由来已久。一种意见认为,应该推进城乡统筹改革,扩大产权与市场交易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,释放农地被抑制的巨大经济利益,并以此实现农民的土地权益;另一种意见认为,当今政治权力结构之下,以上改革条件并不具备,任何改革都必须尊重农民意愿,否则最终只能是损害农民的土地权益。

以上争端,并非原则冲突,只是路径之争、方法之争。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土地资源背后多方复杂博弈。当今利益格局之下,寄望于地方政府改变“以土地换发展”路径几无可能,变与不变皆为两难。长远看,出路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,改变当前政治架构乃至这种架构下的官民关系;而在眼前,赋权农民则是当务之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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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进

张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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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渡过》作者,“渡过”公号创办人,财新《中国改革》执行总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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