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

阅读:0
听报道

本文来源于 财新《新世纪》 2011年第20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5月23日    

 

本刊“邵氏‘弃儿’”封面文章在海外同样激起了波澜。记者接到美国打来的电话说,一些收养家庭不愿意相信报道真有其事。特别是那户收养了杨玲的家庭,希望杨玲确实是被遗弃、然后送到福利院、再被他们收养的。

非常理解这些收养家庭的心情。他们的确难以接受:自己千辛万苦、千里迢迢收养的孩子,怎么会是抢来的呢?如果是,那么自己扮演了什么角色?该不该把孩子还回去?孩子会不会再次受到伤害?——很遗憾,我们的报道无意中给异国的收养家庭带来了困扰,但这也促使我们把追踪报道的视角转向了海外收养(参见本期特别报道“海外收养迷途”)。

每一个孩子都渴望父母的关爱。收养孤儿,尤其是为孤残弃儿找到一个完整的家,当然是充满人道情怀的善举。1992年中国《收养法》实施,收养中国孤儿的大门由此向海外开启。但由于《收养法》允许福利院收取适量费用,逐渐地,这笔钱从1992年时的3000美元,涨到现在的5000美元甚至更多。原本善意的举动客观上刺激了犯罪,贯通海外的收养产业链逐步形成,善也就在这时变成了赤裸裸的恶。

如何矫正?早在1993年,一些发达国家就签署了《海牙跨国收养公约》,很多发展中国家以此为参照,立法完善本国的海外收养程序。作为全球最大收养来源国,中国近年来也在检讨涉外收养制度。面对种种罪恶,收紧海外收养、优先国内收养是亡羊补牢之举,既合理又合情。毕竟,一国政府对本国的孤残弃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即使异国愿意收养,也不能忘记,他们终究还是自己的孩子。

话题:



0

推荐

张进

张进

390篇文章 1年前更新

《渡过》作者,“渡过”公号创办人,财新《中国改革》执行总编辑

文章